了解一下家具的外观形式
家具是由材料、结构、外观形式和功能四种因素组成,功能是先导,是推动发展的动力;结构是主干,是实现功能的基础。这四种因素互相联系,又互相制约。由于产品是为了满足人们的物质需求和使用目的而设计与制作的,因此还具有材料和外观形式方面的因素。
家具的外观形式直接展现在使用者面前,它是功能和结构的直观表现。外观形式依附于其结构,特别是外在结构。但是外观形式和结构之间并不存在对应的关系,不同的外观形式可以采用同一种结构来表现。外观形式存在着较大的自由度,空间的组合上具有相当的选择性,如梳妆台的基本结构都相同,但其外观形式却千姿百态。
家具的外观形式作为功能的外在表现,还具有认识功能,因此,具有信息传达和符号义;还能发挥其审美功能,从而产生相应的情调氛围,形成相应的艺术效果,给人以美的享受。产品的功能分为四个方面,即技术功能、经济功能、使用功能与审美功能。